本报北京9月22日电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张维庆今天宣布,新修订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办法》,已经国务院批准,作为国务院行政法规发布。这一管理办法将于1999年1月1日正式施行。
据公安部及有关专家估算,我国流动人口总量1982年为3千万,到1997年已达1亿1千万。
1991年12月,国务院曾批准发布《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办法》。此次新发布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办法》,更加切合实际,更具可操作性,更好地体现了维护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合法权益和管理与服务相结合的原则。
[值班总编推荐] 这十年,年轻人爱看的书有什么变化
[值班总编推荐] 习近平同越共中央总书记苏林、国 ...
[值班总编推荐] 2024网络文学:类型创新多样 新兴...
朱晓凯:每一个人的历史都应该被记录
【详细】
詹 丹:一处被忽视的点烟“闲笔”
朝戈金:民间文化研究需扎根生活土壤
谱写新时代人民城市建设新画卷
手机光明网
光明网版权所有
光明日报社概况 | 关于光明网 | 报网动态 |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光明网邮箱 | 网站地图